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精神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批示要求,结合西秀区中心城区实际,印发《西秀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禁止区划定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控制中心城区露天烧烤油烟排放污染,维护城区良好生态环境,使中心城区重要道路交通顺畅,城乡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打造低碳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态宜居城市。
三、主要内容
《西秀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禁止区划定方案》主要对西秀区中心城区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进行明确。共有五个章节和一个附件,分别从工作目标、露天烧烤禁止区域、集中烧烤区域、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切实做好露天烧烤管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一)工作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为宗旨,有效控制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维护城区良好环境。
(二)露天烧烤禁止区域。明确西秀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
(三)集中烧烤区域。明确中心城区其他非露天烧烤禁止区域的露天烧烤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明确有关单位在露天烧烤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职责。
(五)工作要求。明确对各部门在露天烧烤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要求。
四、涉及范围
露天烧烤禁止区域:
(一)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二)居民居住区内;
(三)其他禁止区域:
1.沿中华东路-建军路-金虹路-金钟山路合围区域;
2.沿龙泉路-横二路-市府路-横一路-凤西路合围区域。
上述区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一审:黄正兴
二审:孙奥
三审: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