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含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公示工作听证会公告

2023

08/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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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23年9月22日举行安顺市西秀区(含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公示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23年9月22日

二、听证会初步确定地点:西秀区行政中心。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1.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区农业农村局代表1名;区发改局代表1名;区住建局代表1名;区财政局代表1名;区司法局代表1名;区税务局代表1名;区工信局代表1名;区交通局代表1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区分局代表1名;区林业局代表1名;区水务局代表1名;区教科局代表1名;区投促局代表1名;区城管局代表1名;西秀区各乡镇代表1名;东关办事处、华西办事处、新安办事处代表各1名;东街、西街、南街、北街街道办事处代表各1名、马槽社区、凤凰社区、新太社区代表各1名。2.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表1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代表2名;开发区财政局代表1名;开发区税务局代表1名;开发区农林牧水局代表1名;开发区投促局代表1名;开发区发改局代表1名;开发区征收分局代表1名;开发区住建局代表1名;开发区司法分局代表1名;开发区工贸局代表1名;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代表1名;开发区教育局代表1名;西航办事处代表1名;幺铺镇代表1名;宋旗镇代表1名。3.社会代表2名。4.土地评估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安顺市西秀区(含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公示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西秀区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生态修复科报名。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 阮玲 0851-33320730

特此公告 

一审:胡毅

二审:阮玲

三审:宋鑫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安顺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安顺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安顺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安顺市西秀区(含开发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在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上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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