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为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经中共安顺市西秀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4年第十六次党委会议审议,决定对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制度(试行)》(西区应急管〔2019〕45号)《西秀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区应急管〔2019〕47号)。安顺市西秀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