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管理 - 西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秀区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

02/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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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城郊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为了切实抓好2023年全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夯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基础,筑牢动物防疫屏障,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局制定了《西秀区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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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秀区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抓好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同时做好非洲猪瘟及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根据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动物免疫 

1.免疫病种: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国家强制免疫,狂犬病实行省级强制免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实行全面免疫,其他疫病因病设防。 

2.免疫面:做到“六不漏”,即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3.免疫密度: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七种疫病,畜禽群体免疫密度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炭疽等在疫区等高危地区免疫密度达100%。 

4.免疫质量: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5.耳标佩戴:免疫注射的猪、牛、羊佩戴耳标率达100%。 

6.免疫登记:逐村、逐户、逐头登记,请畜主或村干部签字认可备查,并认真填写免疫畜别、时间、病种等,建立健全牲畜免疫档案。 

(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我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加强生猪屠宰、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的监管,规范开展好实验室和屠宰企业监测,持续做好监测、排查、消毒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三)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要事情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免疫、监测、排查、消毒、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开展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和及时补免,免疫密度达100%。

(四)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畜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源头防治,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五)疫苗的管理和使用 

各地上报疫苗使用计划时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发放程序和台账记录,做好疫苗的储存、发放和领用等工作。疫苗管理及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村级防疫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入库保存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保存要求下保存的疫苗方可入库,认真做好疫苗入库保存记录,切实做到台账、库存相符,入库数量、疫苗种类、入库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入库保存人员签名等,入库保存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备查。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根据养殖量进行分发,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六)消毒灭原 

充分利用上级业务部门配发和自购的消毒药品,重点对养殖场、养殖小区、城镇近郊、公路沿线、畜禽养殖密集流动量大的村寨、屠宰场等区域进行消毒灭原,加大消毒力度,增加消毒频次,情况据实统计上报。 

(七)驱虫灭疥 

采取统一购药分发或鼓励指导养殖户自己购药的方式进行驱虫灭疥,情况据实统计上报。 

(八)风险评估 

各乡(镇、城郊街道)参照2016年《安顺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工作。

(九)防疫时间 

2月底各乡(镇、城郊街道)召开技术培训会议并部署工作,组织分发防疫药械,全面启动全区春防工作,4月前各乡(镇、城郊街道)完成春防工作任务并上报相关资料,4月下旬全区组织检查(市业务部门如有时间规定,按市规定的时间),并迎接上级检查。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西秀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西秀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落实集中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消毒灭源等防疫技术措施,县(区)、乡技术干部要深入村寨对防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在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防疫经费 

(1)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门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足额落实疫苗配套、防疫器材及免疫反应急救药品购置、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会议、培训、宣传、村防疫员防护物质等必要的春防经费。

(2)各乡(镇、城郊街道)按照省、市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考核指标要求,经费投入不低于1万元。

(3)免疫牲畜口蹄疫疫苗反应死亡补助:在防疫过程中,如出现反应死亡牲畜,各乡(镇、城郊街道)及时上报西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疫控中心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核实补助,所需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拨付。

(三)保障防疫物资 

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由省级采购疫苗,2月中旬将逐级下发到位。狂犬病、猪蓝耳病、新城疫疫苗和其他防疫物资由区农业农村局自购并配发到位。

(四)组织防疫力量 

组织区、乡级动物防疫机构的兽医技术干部,尤其是乡(镇、城郊街道)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和全体村级防疫员,集中精力和时间全力以赴实施春防工作。 

(五)开展防疫培训 

采取分发培训资料等多形式开展实用、有效的防疫管理及防疫技术技能培训,特别是对村防疫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避免交叉感染。 

(六)加强村防疫员管理 

各乡(镇、城郊街道)要加强对村防疫员的绩效管理,把防疫报酬和工作完成情况集合起来,对农村养殖散户要逐户进行畜禽注射并做好免疫档案登记,对规模养殖场不能只发放疫苗要切实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免疫到位并填写免疫档案,各乡(镇、城郊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免疫情况的督查检查,真正把防疫工作落到实处,不留防疫漏洞。

(七)强化防疫宣传 

各乡(镇、城郊街道)要在坚持广播、张贴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加强在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大造声势,为春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八)技术实施 

村防疫员进村入户要进行消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应选择在每天气温较低时段进行免疫。免疫接种务必把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放在首位突出重点优先安排。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按要求规范操作,切实保证免疫质量。在春防工作中,要及时救治免疫反应牲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出现牲畜免疫反应死亡情况,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及时兑现副反应免疫补助。对不愿意接受防疫的农户,统计报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强制补免,对于“三不打”的牲畜,作好登记事后及时补免。 

(九)督促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组成督查组,采取分组划片方式自上而下加强春防督查,主要督查内容:一是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是防疫经费是否及时足额落实;三是防疫人员是否全员参加防疫;四是防疫措施是否有力;五是宣传发动是否到位;六是免疫是否突出禽流感及口蹄疫;七是免疫是否做到应免尽免;八是对防疫反应的牲畜是否及时救治;九是是否如实进行防疫登记;十是技术干部是否督促指导到位。 

(十)春防效果抽查 

在按时完成春防工作的基础上,逐级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及质量抽查,即乡级抽查免疫密度,抽查面要覆盖所有村(居)的部分农户及所有养殖场;区级抽查免疫密度及抗体水平,抽查面要覆盖所有乡镇、部分村(居)、部分农户及所有养殖场。对防疫措施不到位,防疫指标不达标将进行我区通报,造成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严肃追责。 

(十一)工作总结 

春防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报表和文字总结,做好准备接受检查,上级和市级组织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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