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管理 - 西秀区人民政府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西秀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

08/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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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城郊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贵州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西秀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秀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西秀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贵州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拟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加强地膜使用、回收监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地膜产品,强化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等推广,加快推进减量替代,加强地膜使用控制,避免地膜滥用。

坚持典型引领,试点带动。采取试点先行与典型推广相结合方式,集中打造一批试点典型区,发挥辐射带动效应,稳步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有序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监测评估,突出实效。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常态化监测评估,强化工作跟踪评价,掌握重点区域农田地膜残留状况和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科学使用地膜

一是充分掌握覆膜作物的品种和生长习性,科学用膜,重点拟针对烤烟、蔬菜、辣椒、玉米、马铃薯、水果(西瓜、草莓)等覆膜作物。二是不购买、不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地膜,使用厚度大于等于0.01mm以上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三是提倡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提高农民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的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毫米,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四是探索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的示范推广。在韭黄、茄子、辣椒、冬瓜等的种植上探索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运用,在经过充分评估、验证后,选用合格适宜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保障地膜质量,降低使用成本。产品指标应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五是全区17个乡(镇、城郊街道)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需明确作物品种、用膜规格、数量、覆膜时间、揭膜时间、残膜回收方法、回收量、回收率和回收时间等。六是整合资源,狠抓回收处置工作。全区17个乡(镇、城郊街道)充分利用好地膜残留临时收储点,发动种植户主动捡拾自己耕地里的残膜,相对集中堆放。乡(镇、城郊街道)与第三方回收企业通力合作,将残膜从临时收储存放点运走,进一步综合利用或再生利用,解决残膜离田的问题,坚决杜绝就地粉碎地膜还田现象发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四、目标任务

2023年,在全区17个乡(镇、城郊街道)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面积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面积0.3万亩,广泛辐射带动,因地制宜。推动项目实施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以乡(镇、城郊街道)为主体,根据各自实际划分种植覆膜面积,具体如下表(表1-1,表1-2)。

表1-1     2023年西秀区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面积统计

序号

乡镇办

面积(亩)

作物种类

1

蔡官镇

635

西瓜435亩,辣椒200亩

2

轿子山镇

2000

辣椒1000亩,西红柿1000亩,

3

大西桥镇

2600

冬瓜600亩,黄瓜1000亩,辣椒1000亩。

4

七眼桥镇

2600

黄瓜600亩、西红柿1000亩、茄子1000亩。

5

旧州镇

2053

茄子1000亩、黄瓜500亩、西红柿553亩等

6

宁谷镇

1600

辣椒600亩,冬瓜400亩,黄瓜600亩

7

双堡镇

2100

辣椒700亩,西瓜700亩,黄瓜600亩,冬瓜100亩

8

东屯乡

1000

辣椒等蔬菜1000亩

6

杨武乡

1492

辣椒1000亩,茄子200亩,黄瓜292亩。

10

鸡场乡

1400

辣椒等1500亩。

11

岩腊乡

1000

辣椒等蔬菜1000亩。

12

新场乡

0


13

刘官乡

1000

辣椒600亩、茄子400亩

14

黄腊乡

0


15

东关办

200

辣椒100亩、茄子100亩

16

华西办

120

辣椒60亩、茄子60亩

17

新安办

200

辣椒100亩、茄子100亩

合计

20000


表1-2    2023年西秀区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面积统计

序号

乡镇办

面积(亩)

作物种类

1

蔡官镇

2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200亩

2

轿子山镇

2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200亩

3

大西桥镇

2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200亩

4

七眼桥镇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5

旧州镇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6

宁谷镇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7

双堡镇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8

东屯乡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6

杨武乡

3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300亩

10

鸡场乡

1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100亩

11

岩腊乡

1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100亩

12

新场乡

0


13

刘官乡

10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100亩

14

黄腊乡

15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150亩

15

东关办

5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50亩

16

华西办

5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50亩

17

新安办

50

白菜及其他蔬菜等50亩

合计

3000


五、资金来源及奖补办法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区项目资金共计87万元。按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和《2023年贵州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90元/亩给予补助,调动农民主动使用积极性。支持对象主要是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农(牧、渔)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可采用直接补助(补贴农户、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间接补助(农资门店、生产企业)、以旧换新等形式进行补助。但获得奖补的主体必须解决相当种植面积上残留地膜的有效回收离田工作,示范区回收率需要达到83%以上,否则不能获得奖补。如下表2。










表2   2023年西秀区地膜示范应用面积及资金补助预算表

序号

乡镇办

全生物降解地膜

加厚高强度地膜

备注

面积(亩)

补助单价(元/亩)

小计(元)

面积(亩)

补助单价(元/亩)

小计(元)

1

蔡官镇

200

90

18000

635

30

19050


2

轿子山镇

200

90

18000

2000

30

60000


3

大西桥镇

200

90

18000

2600

30

78000


4

七眼桥镇

300

90

27000

2600

30

78000


5

旧州镇

300

90

27000

2053

30

61590


6

宁谷镇

300

90

27000

1600

30

48000


7

双堡镇

300

90

27000

2100

30

63000


8

东屯乡

300

90

27000

1000

30

30000


6

杨武乡

300

90

27000

1492

30

44760


10

鸡场乡

100

90

9000

1400

30

42000


11

岩腊乡

100

90

9000

1000

30

30000


12

新场乡

0

90

0

0

30

0


13

刘官乡

100

90

9000

1000

30

30000


14

黄腊乡

150

90

13500

0

30

0


15

东关办

50

90

4500

200

30

6000


16

华西办

50

90

4500

120

30

3600


17

新安办

50

90

4500

200

30

6000


合计

3000

90

270000

20000

30

600000


资金支付。以乡(镇、城郊街道)、种植主体为主要奖补对象,各乡(镇、城郊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收集整理奖补报账资料,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区财政审核,审核通过后采取集中统一支付方式兑现奖补资金。

资金支付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六、完成时限

一个年度,2023年8月到2024年7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依托乡(镇、城郊街道)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烟草部门和供销合作社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项目实施。西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城郊街道)项目实施,做好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和项目绩效评估。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2023〕11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坚决防止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填报资金进度,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补贴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质量把控。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膜产品质量监管,定期组织对试点任务中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的质量抽检,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组织实施打击非标地膜专项行动,在春耕、秋冬种关键时节对地膜销售市场和地膜使用基地开展检查,积极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地膜产品,严格执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严禁非标地膜生产、销售、使用。

(四)加强技术指导。组织成立区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指导组开展技术集成、技术规程完善和典型模式总结推广,加强对各乡(镇、城郊街道)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网络和明白纸等媒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大力推广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杜绝使用0.01毫米以下的非标地膜,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西秀区农业农村局科学使用农膜明白纸

联系人:苟伟铭

联系电话:13158135846

邮箱:asxxtf@126.com

附件

西秀区农业农村局科学使用农膜明白纸

一、什么是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是人们对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主要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难于降解处理的各类生产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导致环境污染的现象。造成白色污染主要来源有食品塑料包装袋、泡沫塑料填充包装、快餐盒、农用薄膜等。在农业生产中,白色污染主要是指农田残留地膜造成的污染。

二、残留农膜对环境有哪些危害?

一是影响水分下渗,使土壤含水量下降,降低耕地的抗旱能力,严重时会导致地下水难以下渗,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严重后果。二是影响庄稼出苗、吸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减产。三是残膜弃于田边地头,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影响村容村貌。四是牛羊误吃残膜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

三、国家发布了地膜方面的什么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农业部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这项标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此后生产企业不允许生产销售未达标的农用地膜产品。

四、《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有哪些特点?

1.新标准按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要求,对地膜的适用范围、分类、产品等级、厚度和偏差、拉伸性能、耐候性能等多项指标进行了修订。

2.“三提高”,即提高了地膜厚度、力学性能、耐候性能。

3.从兼顾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资源节约的角度出发,地膜厚度不得小于0.010毫米。

4.“一标示”,在产品合格证明显位置标示“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字样。

五、农用薄膜的科学使用与回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购买标准地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大家购买地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门店,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千万不要只为了省钱,购买三无产品,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2.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对覆膜种植产出效益没有明显增长,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对必须覆膜种植的,要使用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

3.及时回收废旧地膜。普通的聚乙烯地膜(PE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因此大家要及时捡拾农田中的废旧地膜,莫让地膜变“地魔”。

4.违反规定要受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壹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贰佰元以上贰仟元以下的罚款。”。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我们不仅要以实际行动守法,还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监督,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举报。

一审:陆  一

二审:苟伟铭

三审:周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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