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仅有一人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我局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统计违法的执法工作主要依靠市级执法队伍开展。因此,我局近三年均未开展统计执法相关工作,无执法案件,不涉及因执法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务。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西秀区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推动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二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三是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情况。我局严格参照《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执行。
(二)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我局行政编制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培训共6期20人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1名参加7月16日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我局在贵州省2024年公务员招录中招录2名公务员,已于2024年7月15日到我局报到。三是目前我局有2名同志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24年到期需更换。按照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及时登录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进行行政执法证延期申领操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在线学习培训并参与在线考核,考核成绩均为“合格”,已由司法部门统一颁发(更换)新证。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规范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台账》,并严格参照省统计局制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行,已在西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录入并公示。二是建立健全本部门“一目录五清单”,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我局严格参照贵州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领域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执行。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工作,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在“统计执法情况联网直报”平台完成了2024年第一、二、三、四季度上报工作。四是聘请法律顾问。由安顺市统计局与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指定相关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合同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7年9月19日。此外,由区级建立统一服务平台,对全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进行跨部门调配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实践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西秀区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健全《西秀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西秀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西秀区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西秀区统计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严格参照《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执行。三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更,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我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事先听取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督导巡查检查。年初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督导巡查检查抽查计划,按计划开展联合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4年共对辖区内七个专业27家企业开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六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地完成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印发实施《西秀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2024年度政务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并结合自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周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台账。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局仅有一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我局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我局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必修课”“第一课”,坚持“学、思、用”贯通,通过持之以恒学习进一步筑牢政治坚定的思想基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把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作为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推动统计工作进步的重要手段。
(二)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统工作。二是利用业务培训会向各部门、企业宣传贯彻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高数据质量。三是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统计法治意识。
(三)扎实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对标对表依法行政和统计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统计队伍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巩固深化省统计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抓好常态化贯彻落实。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深化统计业务服务指导,坚持深入企业(项目)开展统计与企业“手牵手”活动,做好统计服务,提升数据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区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新型社区)、统计调查对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夯实统计基础。三是强化统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安顺市西秀区统计局
2025年1月8日
一审:彭兴平
二审:全湘滢
三审:吕云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