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年报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5

01/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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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秀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基本情况

(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2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数22件,办结19件,公开19件),其中,行政许可0件,占比0%、行政处罚22件,占比100%、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行政裁决0件,占比0%,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2024年,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实施行政处罚22件,已办理完结案件19件,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成网上公示。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和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文书样式和制作规范的通知》(矿安〔2021〕172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立案决定书等文书,确保执法过程全程记录。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我局在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实施行政处罚22矿次,每一案件均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后经我局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书。

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的建立。我局已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定的“三项”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年初制定全局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线下线上、自学等多形式、多方式严格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他公共法律基础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年共组织全局42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体培训4次,同时单独组织煤矿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部门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管人员熟悉掌握执法文书制作方式方法,做到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而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开展案卷评查情况,2024年我局案卷评查主要以自查方式进行,2024年煤矿领域共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案卷共计20件(其中1件为2023年度),此次评查结果为优秀20件。从此次评查结果来看,我局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意识较好。执法监督的情况,2024年,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49矿次,查出安全隐患357条,复查验收合格349条(剩余隐患正在整改中),其中重大生产安全隐患0条,责令停止采煤工作面作业3处,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1处,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0本,停产整顿0矿次,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矿次,合计处罚款107.86万元(其中2矿次正在办理,涉及金额12.1万元);民爆及能源领域共检查巡查49家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70条(其中民爆行业检查25家次,查出隐患51条,能源行业检查协调24次,查出隐患19条)。已整改完毕70条,整改率达100%。

(四)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一是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使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所提升。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配齐执法装备。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未接到反映有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监管力量薄弱,能源安全管理涉及民爆生产销售、长输油气管道、生物质颗粒燃料、光伏、风力发电、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并统筹协调电力安全,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二)专业性方面难以满足对监管检查的要求,民爆生产、销售,长输油气管道都为特殊行业,监管人员一边学一边服务。

(三)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偏弱。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岗位变动,新老交替衔接后适应过程较长;二是学习的主动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执法人员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合法规范。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各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大对执法文书、卷宗等文字材料的核对校验,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可靠。

(二)强化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管理培训,提高执法记录仪使用率,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记录信息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效力,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三)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建设。拟招聘或引进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切实保障执法过程、结果规范化、合法化,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

一审:沈丽萍

二审:肖洪

三审:施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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