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西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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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伍保成、赵兴平、杨德忠、王国荣、杨福有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的公告

2025

06/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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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公交直二公告〔2025〕第17期)

经我大队查明,2024年12月15日伍保成、赵兴平、杨德忠、王国荣、杨福有在我大队辖区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于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我大队拟对伍保成、赵兴平、杨德忠、王国荣、杨福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伍保成、赵兴平、杨德忠、王国荣、杨福有未在法定期限内前往我大队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大队将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法律依据公告告知如下。

序号

姓名

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

已查明的违法事实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依据

违法事实及证据

1

伍保成

522501********6491

2024年12月15日09时14分,伍保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旧黄线10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伍保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有

5204026950043936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2

赵兴平

522501********6910

2024年12月15日09时18分,赵兴平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旧黄线1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赵兴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有

520402695004396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3

杨德忠

522501********4499

2024年12月15日09时45分,杨德忠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贵烟线9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杨德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有

5204026950043980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4

王国荣

522501********6933

2024年12月15日10时00分,王国荣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关双线1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王国荣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有

5204026950043991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5

杨福有

522501********6493

2024年12月15日10时25分,杨福有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关双线1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杨福有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有

5204026950044002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伍保成、赵兴平、杨德忠、王国荣、杨福有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我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未提出申辩的,我大队将在本公告公布七日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47号(头铺新村旁)

联系电话:085133231758

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5年6月24日

一审:罗锐

二审:吴昊

三审: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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