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运货〔2016〕7号文件要求,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的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及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经媒体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我局按规定将西秀区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及个体《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结果启动注销程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孙长峰;联系电话:0851-3572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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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顺客车东站公交总公司二楼
西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7日
一审:孙长峰
二审:肖 峰
三审:赵 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