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西秀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秀区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

12/22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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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西秀区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10月21日,贵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发〔2019〕134号);2022年10月24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顺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府发〔2022〕13号)。各级文件明确了城镇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用地管理、配套学校规范、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秀区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法》)。

二、实施《建设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完善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城镇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配套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建设、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三、《建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建设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制定背景、适用范围、相关部门职责)、规划用地管理、配套学校规范、建设设计管理、验收移交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本办法发布前遗留的其他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问题处理原则)七大部分内容。

四、《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由哪些部门实施?

答: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辖街道、社区、镇区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管理。本办法的实施由西秀区人民政府统筹,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西秀区自然资源局、西秀区教育和科技局、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秀区财政局、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五、《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关乎老百姓什么切身利益?

答:近年来,我区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资源得到显著扩大。但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向城区和乡镇中心区聚集,城镇教育资源配置跟不上人口变化速度,城镇现有教育资源与日益增长的就读需要不相适应。直至《建设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西秀主城区仅有21所公办幼儿园(市级4所,西秀区18所)和27所公办中小学,导致西秀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无法满足老百姓入公办园需求,中小学大班额现象较为突出。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将逐年增加西秀主城区中小学公办学位,增加幼儿园公办学位或普惠性民办学位,满足老百姓就近入学入园的需求,让老百姓享受资源配置均衡的义务教育和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一审:王小兰

二审:罗飞胜

三审:黄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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