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西秀区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依据或者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顺市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整治措施。
二、制定文件的目的或者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专项整治,精准摸排全区涉水乡镇(街道)自用船舶底数,建立机制、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健全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措并举、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共管局面。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对象包含哪些?
答:本次整治范围涉及对象为全区涉水乡镇(街道)船长不足10米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的自用船舶,包括已检丈登记或未检丈登记的乡镇自用船舶,含乡镇“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
四、文件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主要内容涉及总体要求、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及对象、整治原则、工作步骤及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七个方面,通过部署及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和排查、规范管理、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和建立长效机制五个阶段的整治,着力解决乡镇水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监管缺失、措施不力等问题。
五、文件中有哪些专有名词或者关键词?请解释一下含义?
答:乡镇自用船舶:指农民或者居住于乡镇的其他人员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的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且船长不足10米。
“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一审:万力宾
二审:刘 丹
三审:何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