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和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西秀区2023年1-7月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的5台货车进行依法处理,分别为:贵州首亿集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贵GC1515,贵州财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贵GC1590、贵GC3706、贵GC8610,贵州硕丰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贵GC7896。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上述5辆车辆均属于1年内超过3次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决定吊销其道路运输证。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待公示结束后,西秀区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公示结果进行注销。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西秀区交通运输局反映,西秀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孙长峰
联系电话:0851-35726048
QQ邮箱:912822067@qq.com
西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0日
一审:孙长峰
二审:肖 峰
三审:潘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