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水务局关于取消取水许可的公告

2024

01/1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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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6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号

注销原因

1

安顺市西秀区花恰饮用水厂

D520402S2021-0021

两年未取水

2

贵州绿薯青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D520402G2021-0053

两年未取水

3

贵州旭展工贸有限公司

D520402G2022-0001

接入城市管网,申请取消。

4

贵州省安顺市利康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D520402G2021-0043

两年未取水

5

安顺黔大冰泉饮用水厂

D520402G2021-0047

两年未取水

6

贵州兴贵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D520402G2021-0039

两年未取水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3282854

安顺市西秀区水务局

2024年1月10日

一审:姚龙

二审:梁松

三审:刘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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