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贵州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强化公文起草部门的“首责”意识。要求起草科室对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自查。共运转公文5287件(2020年868件,2021年1084件,2022年974件,2023年1149件,2024年1212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文164件,违反公平竞争0件。
我局将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审:刘紫霞
二审:吴 勇
三审:吴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