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规定,经申请人申请,乡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报经我局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发放补贴资金共12人6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1-33258084
联系地址:西秀区西水路62号
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一审:陈翌
二审:李俊希
三审: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