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要求,自2025年3月24日起,在安顺市西秀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列入收回收购)。
(二)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不支持开发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空闲、低效用地等其他存量闲置建设用地。
二、确定方式
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对已确定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申报方式
安顺市西秀区范围内,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各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填写《安顺市西秀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报送至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生态修复科。
联系人:张埕境,联系电话:18485834772
联系地址:驼宝山行政中心8栋6楼80616办公室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附:
安顺市西秀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证号 |
地块已投入成本 (主要是土地价款,如投入征拆费用,分别列举,单位:万元) |
申报条件 |
备注 |
XXX地块 |
安顺市西秀区XXXX |
商住 |
XXX |
土地出让价款XX万元,前期投入征拆费用XX万元。 |
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的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不支持开发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
企业 填写 |
企业 填写 |
申报企业(盖章):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每宗地块对应申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
一审:张埕境
二审:阮 玲
三审: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