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 | ||||||||
主体名称/当事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案由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张敏 | 西区综罚字〔2024〕101-135号 |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张敏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张敏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 10 |
贵州腾熹建材有限公司 | 西区综罚字〔2025〕02-07号 | 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贵州腾熹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及擅自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贵州腾熹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及擅自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柒元整(¥5517.00) | 0.5517 |
一审:李 歆
二审:翟佳佳
三审:吴泓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