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西秀区明芳果蔬店、安顺市西秀区凉水井少梅便利店、西秀区七月文化传播工作室、西秀区轿子山镇宏志幼儿园等125家食品经营单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西秀区明芳果蔬店、安顺市西秀区凉水井少梅便利店、西秀区七月文化传播工作室、西秀区轿子山镇宏志幼儿园等125家食品经营单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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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